為進一步清理規範“一票否決”和簽訂責任狀事項,按照有關要求,現將自治區本級清理規範保留的“一票否決”和簽訂責任狀事項予以公佈。
除公佈保留的“一票否決”和簽訂責任狀事項,其它未經審批自行設置的有關事項,均屬違規。歡迎廣大幹部羣眾監督。
舉報受理: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三處
舉報電話:0991-2381354
附件:自治區本級“一票否決”和簽訂責任狀事項清單
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
2020年12月14日
自治區本級“一票否決”和簽訂責任狀事項清單
一、“一票否決”事項(8項)
1. 平安建設
2. 計劃生育
3. 統計造假和弄虛作假
4. 生態環境保護
5. 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及謊報、瞞報安全生產事故
6.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
7.縣域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達標
8. 自治區紀委監委1項
二、簽訂責任狀事項(17項)
1. 自治區信訪工作責任書
2 . 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
3. 年度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
4 . 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
5 . 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目標責任書
6. 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責任書
7. 學校美育改革與發展備忘錄工作落實方案
8. 退耕還林工程項目責任書
9.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
10. 自治區黨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1項
11.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1項
12. 自治區廣播電視局1項
13. 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3項(除上述第8項以外)
14. 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1項
15. 自治區國家安全廳1項